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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已婚者,若有婚后行止纠纷,鼓励正妻至户籍地官衙司投诉。

【轻微不端】

一、言语轻浮未及肌肤之亲

罚钱五百文缴入男德司,按次数计。五次以上加倍,十次以上加四倍。

二、肌肤之亲未及私相授受

罚钱一千文缴入男德司,按次数计。五次以上加倍,十次以上加四倍。

若女子非自愿,则追加男子杖刑十下。

【中度不端未婚者】

与女子私相授受被主动举发

罚银五十两缴入男德司,黜“洁”标至婚前,永无尚公主、郡主、县主之资,成婚时须呈告女方家族知悉。

【中度不端已婚者】

与女子私相授受致其身体受损,或蓄养外宅

罚银百两缴入男德司,赔偿女方家族;三年内禁应科举;服劳役三个月,杖刑五十。

【严重不端】

强占/诱拐民女、宗室女、未及笄女子

罚没家产半数;永削“洁”标;流放边戍;终身课以重税;家族连坐(父兄罚俸半年),杖刑八十。

【作者有话说】

设定:

前朝压迫女德重,因设男德经平衡。

男德经在晋国推行不过50年,世家高门会让家族中加冠男子遵照奉行。

晋国朝堂将《男德经》编入书院作为选修内容,尚县主、郡主、公主的驸马,需通过《男德九品中正试》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