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早晨,用完早膳,明修远吩咐下人,将全家人皆叫到正房的花厅。
冷眼瞧着走进房间,向自己行礼后,寻了个椅子坐下,还一脸无知无觉的明嫣,明修远眸色愈沉。
目光冰冷地扫了明嫣一眼,明修远忽然开口,冷声吩咐道:“明嫣,自今日起,你去祠堂跪三天,抄《女诫》十遍。”
原本正在喝茶的惠安郡主闻言,手中的茶盏不由得一晃。
她有些惊诧地瞧着坐在身旁的明修远,不晓得他忽然这般吩咐,是因为什么。
而听到自己的爹爹这般说,明嫣不禁睁大眼眸,见了鬼似的,立时嚷了起来:“凭什么?”
见明嫣还觉得自己很有道理似的与自己顶嘴,明修远神色沉怒,抬手一拍桌案。
正房中顿时寂静无声,落针可闻。
有些厌恶地瞧着面前的明嫣,明修远冷道:“顶撞长辈,殴打妹妹,你还有没有规矩了,哪里有一丝一毫大家闺秀的模样?”
听明修远原来是因为这件事而发脾气,明嫣哑声了片刻,旋即,神色变得气鼓鼓的。
眼眸一转,明嫣立刻想到拖明灿下水,于是嚷起来:“明柔先欺负姐姐,故意用脚踩姐姐的手的,女儿是替天行道。”
这番话,与昨日夜里,明修远自慕莺时那里听到的可完全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