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家里做宴,是盛樱里的好日子,春娘半根手指不让她伸,将人赶出了灶房,胡氏默默在旁洗菜。

灶房里安安静静,俩人谁都不说话。

胡氏惭愧,春娘……寒了心。

盛樱里戳檐下木桶里活蹦乱跳的鱼,听着灶房那边的动静,半晌,幽幽叹了声气。

桌椅碗筷,都是与邻里借的,邓登登搬着自家桌子过来时,还捎带过来一副猪脚。

春娘吓了一跳,连忙推拒,“这、这多贵啊,快拿回去,让你娘做给你吃。”

邓登登长得敦实,便是被推两下,脚下也纹丝未动,将被塞回来的猪脚放去了旁边案板上,“这是我阿娘买的,她说也不知道里里喜欢什么,就不给她添妆了,让我将这猪脚送来,说是全了礼。”

巷子里街坊都不是什么富裕人家,寻常及笄宴添妆,也多不过是两根发绳,一张帕子之类的小件儿,送根木簪子都是很体面的礼了,更何况是盛家一年到头都吃不着一回的猪脚?这可是重礼!

邓登登放下,就急急忙忙的跑了,扬声喊:“里里!我回家去搬凳子!”

春娘事忙,委实来不及掰扯,将那对儿猪脚挂去低矮的房梁,回头时就见胡氏正盯着瞧。

春娘脸顿时落了下来。

胡氏讪讪的低了下头,一副畏缩模样。

“这猪脚我是要还给人家的,你要是敢碰,就给我滚回你娘家去。”春娘告诫道。

她过了半辈子,气性软和,将老了,孰想却逼出了几分脾气。

“我、我不是……”胡氏嘴唇嗫喏的替自己辩解。

春娘没理会,过去继续切肉。

不多时,隔壁江家大嫂和对门儿的婆媳俩也过来了,进灶房帮春娘婆媳俩洗菜切菜。

阁楼上,盛樱里听着底下阿嫂阿婶的说笑声,换上了阿娘替她缝的新衣裙。

劳苦人家,多是穿灰扑扑的颜色,一来耐脏,二来这灰黑青色料子也比色泽艳丽的要便宜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