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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是把眷族的血放光,最后再施舍一点血液,等着人类自己的意志战胜一切。

宋应晞把这当做是实验,但几次过后,他就失去了兴趣。

这种转化方式也不是次次能成功,其中五次大概会失败三次,不适合用在伏夏身上。

但如果要他们用吸血的方式将伏夏的血吸干,又不太可取。

伏夏作为灯塔,血液对他们的吸引力会比其余食物更强烈,如果一不小心咬过了头,那可能会导致人就这样殉了。

燕烛说:“我会忍住的,相信我,好吗?转化成血族后,你可能会有点不适应,但我会教你的。”

伏夏觉得这倒是无所谓。

“…哈。”裴妄露出一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想在她一无所知的时候成为她的初拥者吗?想的未免有些太美了。”

伏夏:“……”

她听着就觉得很头疼。

她问:“如果你们都同时在场呢?”

会不会互相监督一下,起码别一口气就把她吸干了。

“速度会更快。”裴妄的语气带着嘲意,仿佛伏夏问了个惹人发笑的问题,“最差的结果是,我们为了争抢你先打个头破血流。”

血族本身就是占有欲很强的生物。

在目标同为伏夏的状况下,燕烛和裴妄能忍耐彼此到这个程度,已经很惊人了。

伏夏沉默了。

不过这大概就是风险越大,收益越大吧?

她思索再三,还是觉得不能再拖了。

时间拖得越长,随着圆月舞会时间的接近,危险性就越大。

谁是初拥者对于伏夏来说并不重要,她提议:“没有其余选择的话,你们俩选一个?”

燕烛:“我来吧,裴妄下手没有轻重。”

裴妄:“如果我没记错,受了重伤还忍受住吸血冲动的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