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宁远平躺在床上,蓦地颤了一下,动作不大,或许只是肩膀一抖,鬓边的头发晃了一晃。
但为着这个,刘钦压得更近,鼻子这次碰到了他的,又问一遍,“喜欢吗?”
陆宁远无法不回答,也不能作假。“喜欢。”他吸一口气,同样低声道。
于是刘钦低头,吻他的额头、鬓角、眼尾、鼻梁、鼻头、脸颊、下颌、嘴角,又吻他的下巴,动作很轻,在陆宁远陡然涌起血色的面孔上细细遍吻过去,然后停下来,向后让让,又同他鼻尖碰着鼻尖,问:“最喜欢哪里?”
陆宁远睁不开眼,好像一株被春雨满灌在头顶的植物,好半天的时间,喉咙里只发出含混的一响。
他吞咽几下,把奇怪的声音咽下去,“都……都很喜欢。”说到最后一个字,声音终于忍不住有些发颤。
“最喜欢?”
陆宁远把眼睁开,艰难思索着,蓦地把一只手抬起,握在刘钦的小臂上面,“最喜欢你……碰碰我的膝盖。”
刘钦轻轻一震,定眼瞧他,陆宁远回看着他,慢慢把嘴抿了起来。
这一年里,他时不时还会做一些关于刘钦的梦,渐渐地却不是绮梦,而是梦见他像曾经那一日一样,轻轻摸着自己的腿。
他梦见刘钦的手指,梦见它们轻抚在自己扭曲的膝盖骨上面,一下一下,万般爱惜,好像他又变得重要,甚至是珍贵了。
是了。曾经刘钦说,所有的人加在一起,都不及他的一根手指头。说这话时,他对刘钦是那样重要,简直重于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