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浑身上下都透着普通的气质不同的是:他单薄的体恤袖口下是一对造型夸张、工艺粗糙的机械臂,风格非常cult片,乍看之下像是人手剃掉了肉只剩下骨头。

“宝叔,好久不见。”

“真的是你!”被称为宝叔的男人眼中闪过喜悦,“小理!你都多久没回来了,我还以为……”

“哈哈,”程理摸了摸后脑勺,“经历了这样那样的事,总之现在我又回来和你做邻居了。”

“走啊,去我家吃饭,”宝叔想像从前那样拍拍程理的肩,但对方整个人都藏在出租屋内,他只好讪讪拍了拍门。

“不麻烦了,”程理果断摇头,“我自己煮了面,待会准备早点睡,明天还要出门搬砖呢,替我向花婶问好。”

说完他就要关门,可宝叔居然强行把手伸了进来,抵在门边。

“其、其实,”宝叔拼命对程理挤眉弄眼,“是我家的收音机老毛病又犯了,需要你帮忙。况且花婶好久没见你了,也和我说想你,你就来喝杯茶呗。”

程理再傻也察觉到对方话里有话,回忆起往日的生活点滴,他觉得对方没有能力,也不应该是来抓李双的。

“好吧,”程理牙膏般从门缝内挤出,在对方踮着脚探头探脑时,大力合上了门。

他和宝叔向外走去,走之前特意抬高了音量:“那我就过一会再回家吃饭。”

二人无声地穿过走廊,在彻底拐进楼梯间时,矮小的男人把程理猛然摁在了贴满小广告的墙壁,还用手死死捂住了他的嘴。

程理比宝叔高了20厘米,又正值壮年,背后还有枪,论战力根本不是一个量级,于是他没有挣扎,耐心地等待对方主动开口。

“小理,”宝叔额头的汗渗进八字眉,“你实话告诉我,你是不是摊上事了?”

怎么说呢,摊了,又没完全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