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晟“嗯”了一声,坐回€€位置,“挺好的。”
白榆不明所以,“哪里好了?”
路晟没说话€€,只是放在扶手上的手碰了碰白榆,想牵他的手,又觉得公共场合不好,想了想还是收了回€€来。
白榆看出他的想法,直接大大方方抓住他的手,放在背包上。
镇上的大巴车人来人往,也没人看他们。
在这种小地方信息闭塞,思想传统得很,就算看到两€€个大男人握手也不会觉得奇怪,只会觉得是哥两€€感情好。
这种体验对路晟来说确实太微妙了,他紧紧握着白榆的手,回€€头看着他。
白榆带着耳机,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看着窗外的风景,吹过的风卷起他的头发,看得出来他心情很好,有种明媚的光。
好像七年过去,岁月完全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时间€€改变的只有环境。
路晟鬼使神差地凑过去,仔细观察他脸上的微小细节,发现白榆的皮肤是真的好,完全没有瑕疵。
白榆察觉到他的举动,摘下耳机看着他,“你干嘛?”
路晟的视线微微上移,移到白榆眼睛上,然后回€€到他的嘴唇上,很自然地落下一个吻,也没有解释。
这个吻就像那天夜里,他落在额头上的一样€€轻。
白榆的心里微微掀起波澜,好像有什么东西要€€长出来了,他想要€€掩饰,就把耳机分€€了他一半,“你要€€听吗?”
路晟以为他在听歌,戴上才知道他听的是决赛那场的语音,他问:“为什么要€€听这种东西?”
白榆回€€他:“有时候眼睛看累了,第二遍就会用耳机听,相当€€于复盘两€€遍了。”
路晟不能理解,“耳朵听能听清楚吗?”
白榆微微点头,解释道:“我的听觉比较灵敏,可以分€€辨一些微小的信息,徐波是靠眼睛分€€辨的,而€€我其实是靠耳朵去分€€辨的,这个游戏的听觉做得比视觉更好,有时候眼睛看不到的,耳朵会先分€€辨出来。”
所以这才是白榆能完美配合徐波的主要€€原因,徐波靠的是眼睛,而€€白榆靠的是听觉。
……这样€€会很辛苦吧?
路晟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
在相同时间€€下,眼睛所能接受的信息是耳朵的无数倍,白榆想要€€赶上徐波所知的信息,他的信息处理速度需要€€快非常多倍才可以,这意味这白榆平时要€€做更多的相关训练,要€€花更多的时间€€,他能走到今天,付出的努力常人根本就无法想象。
而€€这十年他都€€是这样€€过来的,外人看到的永远是他光鲜亮丽的一面,没有想过他在背后付出了什么。
就连曾经的自己,也只看到坐在高台上的白榆,看着他杀伐决断,看着他温柔从容,完全忘了这条路是他如€€此厮杀出来的……
路晟不说话€€,只是用力握住他的手。
白榆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是能感知到他的情绪,身体靠向座椅,笑了笑,语气轻松道:“其实也不是很难,况且这么多年我已经习惯了,说不定哪天停下来了,我反而€€会浑身都€€不自在,也许会更怀念现在的生€€活,不是吗?”
路晟将他的手握得紧紧的,肯定地“嗯”了一声。
他始终坚信,没有人能将白榆打倒,他生€€来就是要€€明台高坐、长盛不衰。
大巴车“滴€€€€”的一声,穿过车流,在站台交汇的地方停下,又开始一段新€€的旅途。
现在距离假期结束,还有五天。
白榆本来就想提前两天带路晟回来,所以现在回€€来也不算特€€别€€早。
只是基地除了他们两€€人,安静得连个鬼影子都€€没有,才走了十天就全是积累的灰尘,白榆让周寻文联系了清洁公司,让他们帮忙打扫了一下,玻璃也擦得亮亮的,看起来整洁明亮多了。
白榆满意地点了点头,看着重新€€装修后的大门:“总算是有点冠军队的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