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希放下筷子时,向明曦还在吃,或许是气氛过于沉默,明希想了想说道:“很好吃,小曦很会做饭。”
向明曦咽下口中的食物,回道:“你喜欢就好。”
向明曦正要夹起最后一块山药,就听得明希问道:“小曦是喜欢做饭吗?”
筷子一顿,不过一秒又继续先前的动作,将山药块夹起。
“还行,平时没事都自己做。”因为省钱。
山药入口,咀嚼三下,咽入喉咙。
停顿的那一瞬间,向明曦想起的是,狰狞的面孔与高高扬起的巴掌。
差不多三四岁时,她就开始帮妈妈做饭,小小的她还没有灶台高,就站在凳子上打下手,择菜等她大一些,能拿得动勺,颠得动锅以后,那个“家”里的事物就都交给了他。有了弟弟,那一家人都将心放在了他身上,菜若是咸了、糊了,就是一顿打。哪怕是去读了书,也要在下了课匆匆赶回来做晚饭,弟弟不吃饭,挨打的却是她。
就这样,练就了一门手艺。
向明曦低下头,露出一个讽刺又自嘲的笑,不过一瞬又很快收敛。
讽刺的是,她也靠着这份做饭的手艺,在逃离那里以后,谋求到一份做饭的活计,让她勉强度日。在餐馆做饭的那些时日,也是厨房的烟火将她带回现实,让她从不真实中抽离,有了活着的实感。
后来,自己做饭,也是为了省钱,到慢慢地去学习美食做法,从家常到甜点,吃,也成了向明曦为数不多的喜好之一。
那一闪而过的自嘲,被明希敏锐地捕捉到了。
好像提了不该提的话题,明希想要道歉,但又无从开口,只得赶忙换个话题:“改天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明希之前就有发现,向明曦在吃到合胃口的东西时,眼睛会比平时亮一些,想来是爱吃美食的。
低落的情绪被这一句话抓了回来,但向明曦下意识想拒绝,理智却拉住了她也不好,明希到底是圈中前辈,她开了口,不好拒绝,况且也不是坏事,向明曦便点点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