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年啊。
几十年,那不就是“一辈子”了?
那天夜里,我躺在床上,一边回想着这一幕,一边模仿着姜伶说这句话的语气,开心得辗转难眠。
那是我跟姜伶在一起之后,姜伶第一次跟我提起“一辈子”这个概念。
“一辈子”——那就是很爱,很爱的意思了?
早些时候,哪怕是亲如家人,也没对我许诺“一辈子”的爱,“不听我的话你一辈子都没有出息”之类的呵斥倒是不少。
姜伶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看着我,她的眼睛因为醉酒而染上几分迷离,底色却依然澄澈。
我知道一个人的醉话不能全信,但当年轻的爱人在你面前袒露脆弱,当她用那样纯粹的眼神吻向你,好像要把你刻进灵魂里——你又怎么能不信呢?
长这么大,我第一次被这样汹涌的爱意击中,这样毫不遮掩的关于爱的宣泄与表达。它来得猝不及防,好像一辆朝我冲过来的车,在我毫无防备之际,一下子把我撞得目眩神迷,抛向天际。
十几岁的年纪,没经历过几次离别,遗憾的事更是寥寥无几,自然也不知道一辈子这三个字说出来容易,要做到有多难。
只是年少的感情太赤诚太热烈,好像非“一辈子”这三个字才能承载不可。于是话就那样流淌了出来。说的人不一定往后还记得,听的人却往往放进了心里。
一放,就是太久,太久了。
第13章 最先说喜欢的人,也可以最先离开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那天过后姜伶对我的态度产生了微妙的变化,看我的眼神里也多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她似乎更依赖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