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淡的墨香在房中溢散,盛锦水抬眸,分辨出此时燃着的正是自己亲手调制的青麟髓。
不论是真鹿书院的学子还是夫子,都对青麟髓十分推崇,连带着周遭书院、私塾有样学样,读书时必定要点此香。
只是这风潮传到州府是她始料未及的。
坐下后,李公子没有立即开口,余光在盛锦水脸上掠过,随即道:“我记得几位是从云息镇来的吧?”
对方言语中的试探太过明显,盛锦水灵光一闪,突然明白自己为何会觉得对方熟悉了。
她反客为主,笑问:“想来李公子在知晓我们其中有人姓盛,又从云息镇来时就存了试探的心思,所以才特意点燃青麟髓。明人不说暗话,公子姓李,敢问与真鹿书院的李集是何关系?”
李公子爽朗一笑,随即自嘲摇头,“在下李沐,李集正是舍弟,听他提起青麟髓竟也出自云息镇时,我便起了疑心。现下想来,他口中的盛老板便是姑娘你了。”
“既是如此,也不用舍近求远。”知晓三人中真正做主的是盛锦水后,李沐直接道,“我想与盛老板谈一笔生意。”
盛锦水却是摇头,温声道:“还是那句话,若李老板要谈的是有关香丸的生意,那就不必说了。将香丸带到中州,打通销路的是兄长,我不能越俎代庖。”
在旁并未开口的盛安云和吴辉对视一眼,眼中除了惊讶,更多的是感动。
盛锦水完全可以越过他们将香丸卖给李沐,但她并没有那么做。
李沐心道可惜,他对盛锦水调香的本事很是欣赏,可惜对方无意于此,拒绝的干脆。
“不过,我有另一笔生意要与李老板谈。”既是合作,盛锦水不再称呼对方公子,而是将自己与李沐摆在了平等的位置上,将他当作寻常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