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阿玦懵懵懂懂借尸还魂,被别有用心的人诱骗,饱受苦楚,几经辗转才流落到他这里,所以他才会那么急切地想要逃跑,所以才会面对他拘谨又警惕。

“我没有名字,您随便叫我什么都可以。”鹤卿看到身旁的人低垂着头,用筷子一根根挑着面条,手有些抖,声音也细弱,“您要是讨厌我,我现在就可以走。”

收回的手在袖中攥成了拳,鹤卿微微闭了闭眼睛,压住了心中汹涌而来的怒气与戾气。

将阿玦折腾成这般模样再悄无声息地送到家里,背后的人真的不是奔着激怒他来的吗?

如果这就是他们时隔一年定下的新计策,很好,他们成功了。

“名字不过是个代号,没有也无妨。”这几年在朝堂浮沉,鹤卿已经学会了喜怒不形于色,他用着比刚刚更温和的、却也更郑重的声音说,“我永远不会讨厌你。”

“我想我怎么说,你现在大概都不会信,但这里很安全,没人会来伤害你了。”鹤卿没有再试图靠近他,现在的阿玦就像惊弓之鸟,“西厢房里有休息的床,被子昨天刚在日头底下晒过了,很暖和,你受伤了,要多休息。”

他絮絮叨叨地在说,阿玦却依旧没抬头,好像那面碗里零星的几根面条是什么灵活的小鱼,怎么也不能被筷子捕获。

有点可爱。鹤卿想。

“晚上想吃什么?下值了我去买。”

他知晓自己此时说的话大概率得不到回应,但四年多的时间,一千五百多个日夜,落水的人终于抓住了那根浮木,挣扎着游到了岸边。

阿玦忘了他,也许是借尸还魂的后遗症,但上苍已经将人重新送回到了他身边,纵然有遗憾也无妨,他们以后还有很长很长的时间。

他最后叮嘱道:“伤口不要沾水,碗筷就放在桌上,等我回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