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年代不做大冤种(上)
一九五五年,正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活动开展的如火如荼的时期。
原主所在的北大荒尼玛县神马路狗尾巴桥旁边的菊花村,来了一帮知青。
和菊花村吃着土豆蛋子都能乐的呲牙的乡巴佬不同,知青们都长得白白净净的,说话也文绉绉的,天鹅掉进了乌鸦堆里面,老惹人注意了。
其中有个男知青刘感,长得特别俊,剑眉星目,脸型线条硬朗、棱角分明,是当时十分受女孩子欢迎的类型。
刘感是高级知识分子家的孩子,还差两个月就能参加高考了,结果收到了下放的消息。
由于双亲曾经跟着某个姓蒋的小光头搞过事情,所以刘感被牵连,安置办特别关照他,将他下放到了最贫瘠最没人愿意去的北方。
刘感自然不喜欢鸟不拉屎的菊花村,下放到这边的第一天就想尽一切办法回城,但作为反革命分子的子孙,这事谈何容易。
一晃五年过去,他都没等到回城的机会,只能在农村接受改造,起得比鸡早,吃的比狗差,干的比牛多,那叫一个愁。
见状,一起下放的同乡朱大常提议他找一个吃苦能干的本地女人结婚。
这样能减轻一大半的生活负担,还能有人伺候自己,一举两得。
刘感深以为然,然后盯上了原主。
因为原主是烈士遗孤,家庭关系简单,他可以光明正大地吃绝户。而且原主很上进,早早被村里面提成了干部,待遇也比一般人要好。和她结婚,往后的日子能好过不少。
他明里暗里献了很多殷勤,但是原主不为所动,女性的直觉让她觉得这个人很危险。
刘感不死心,联合几个知青算计了原主,趁着原主在河边洗衣服,把人推下去,再让刘感去英雄救美。
被捞上来的原主被刘感特意拽开了胸衣,围观的七大姑八大姨看了个正着,其他几个知青也在一旁胡说八道起哄,彻底坏了原主的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