挣到点工分和粮票全换成营养品进了段明的肚子。

段明病了个春夏秋冬,原主就干了一整个春夏秋冬。

原主变得又黑又瘦,身上一点肉没有,凸起来的肋骨邦邦硬,能当钢琴键盘使。

段明倒是养的细皮嫩肉,再配上一副黑框眼镜,斯斯文文像大院里面的高干子弟,很快就吸引了其他女孩的注意。

他是有自知之明的,感受到别人倾慕的目光,心气变了,感觉鹤立鸡群,高人一等了。

对原主的态度也变了,一边享受她的照顾,一边嫌这嫌那,仿佛原主生来就是他的奴仆一样。

众所周知,人不能闲着,闲着就会诞生低级趣味。

段明吃饱穿暖,不用干活,就不可避免产生了动物那般原始的冲动。

胸口没四两肉的原主他是看不上的,他喜欢风韵犹存的老寡妇杜琦燕,两人一拍即合搞一块了。

两人只顾着快乐,没考虑过什么后果,次数一多,杜琦燕肚子大了。

这个年代犯这种错误要被批斗的。

打胎也打不了,打胎要开证明。

两个人慌了,一合计,想出了一个差强人意的办法。

杜琦燕装病,闭门不出把孩子生下来,段明找个机会把他放在原主回家的必经路上。

原主心肠软,肯定不会见死不救。

等她把孩子抱回来,段明再出面动之以理晓之以情,劝原主收留孩子。

后面他和原主走个过场扯个证,私生子到时候就能顺理成章地养在身边,他和杜琦燕的丑事就能被完美盖住了。

事情也像他们计划好的一样得逞了。

婚后,原主担子就更重了,为了多赚点工分,去干生产队里面最累最苦的活——挑大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