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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没办法,谁让黎知厌没正经工作过,大学毕业后光到处冒险了,他对这些东西一窍不通。

最后,黎知厌将视线定格在沈季身上的衣服,那确实是他的外套,因为那就是警卫队的常服,黎知厌有好几套,都挂在自家的衣柜里,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件外套的胸口上还挂着他的铭牌。

看着‘黎知厌’三个字,他更满意了。

把照片保存在自己的手机里,又忍不住置顶,他点开上一张保存的照片,是写着沈季名字的小蘑菇。

反反复复的看了好一会儿,他满意的不得了。

他胆大包天的想:小蘑菇是沈季的,但沈季是我的!

沈季都穿了写着我铭牌的衣服了,这不就是在宣布主权吗?

旁边,正在整理数据的江英看着黎知厌,她好奇的开口问:“老大,你在看什么?”

“看适合求婚的地点。”

江英:……

她亲爱的队长一点都不见外,什么话都敢往外说。

黎知厌摁灭手机,“你知道什么比较浪漫的地方吗?但我觉得做记者的人是不是都比较现实不喜欢浪漫?”

“他会不会爱屋及乌喜欢上我的浪漫?”

江英沉默的看着黎知厌。

“……你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老大你,浪漫吗?”江英想了又想,“你是不是把浪漫和搞笑搞混了?”

黎知厌:……

谁说的!可恶!他可是非常浪漫的!

他曾经夜爬高山,在最高峰仰望着天空的星星,想着以后如果找到爱人一定要在星空下告白;他曾经去过极远的北方冬捕,一边拉鱼一边想一定要把亲手捕到的鱼给最爱的人;他还养了一花园的珍稀花朵,送花严选,非常新鲜!

这还不叫浪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