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言心里还有些激荡不已,看向沈商凌的眼睛都发光, “这几头狼,日后也会跟着公子么?”
“我想将它们放归山林, ”
沈商凌解释道,“狼喜欢群居。”
李言愣了一下:“那要是它们想跟着公子呢?”
云风不就是, 放它走它都不走的。
沈商凌失笑:“它们要是不走, 留在府里,咱们还要养它们么?不走也得走——”
云风是最省心的,根本不用管。
每日除了夜里回来, 跟他偶尔撒一会娇蹭几下的,一整天都在外面飞,而且饮食自给自足。
不止如此,几乎每日都能给他院子里,丢下一只野兔之类的, 跟个小长工一样。
“公子,”
李言一听,立刻一挺胸道,“这几头狼要是不走,我带兄弟们每日轮换给他打野食,断不会让它们饿着——”
几头野狼真能跟云风一样跟公子亲近,那他们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啊。
跟着公子一出去,哗啦啦跟着好几头狼……
想想就莫名兴奋。
“我们府卫也能,”
一直处在震惊中,看完了沈商凌和这几头野狼互动全程的那个府卫,也脱口急道,“不值守咱们就能去山里打野物去——”
罘州穷,但他们这些陆骁的手下,一个个都骁勇善战的,买不起肉,但去山里打些猎物回来打牙祭,也是隔三差五的事。
普通猎人不敢往深山里走,他们却毫不畏惧。
不就养几头狼么……
若是这狼真能跟公子这般亲近,那可比养几只大狗威风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