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看不懂剧情,只觉得画面场景有趣儿,一心想着下午去看马赛,玛格丽特撇嘴,回过头来,目光从索伦脸上划过,挪到了舞台上。
他看的还挺认真。
接下来的剧情,大家多少都看过两边,已经很熟悉了,劳伦斯扭过头,不去招惹凯尔,倒与索伦低声闲聊起来。
毫无疑问地,劳伦斯与索伦谈起最近的流行故事,又毫无疑问的提到了帕特森爵士。
劳伦斯从对帕特森爵士关注已经很久了,起初他只是喜欢看这位爵士写的冒险小说。
后来发现这位爵士改变了风格,开始他并不为探案集的剧情所吸引,甚至还总能挑出刺来。
但随着剧情深入,起伏反复的剧情让劳伦斯变成了铁杆儿粉,几乎每一期都没落下过。
“依我看,帕特森爵士未来也能像伍尔诺先生一样出名,噢对了,我有个伦敦的朋友……”
劳伦斯说,他有个朋友,与帕特森爵士是邻居。
他这朋友告诉他,貌似去年秋季帕特森爵士的未婚妻跟人私奔了,他是在去苏格兰追人的过程中写出来的这些案件。
“你说这个帕特森爵士,竟然在路上都能挤出时间写出这样的故事,看来还真是应了那句俗语,文章憎命达……”
劳伦斯说着,玛格丽特始终竖起耳朵,一阵放松又一阵紧张。
帕特森爵士当然没时间了,这些东西都是她写的。
玛格丽特一想到身边这些公子哥恐怕一辈子也不会想到作者是她,就感到一阵隐秘的愉悦。
索伦坐在中间,时不时应劳伦斯几句,又看看玛格丽特的脸色。
兴许那帕特森爵士也没想到,随便找个枪手写的故事,会收获这样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