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凯尔,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别再来找我了!”
说着伊莎挣脱开从另一边跑了出去,玛格丽特看着凯尔锲而不舍的追了出去。
玛格丽特人都傻了,现在年轻人都这么着急吗?还真是春天快来了。
光这么看,俊男美女,言情味儿还挺浓。
啊,看来又是一场刻骨铭心,要死去要活来的爱情故事呢。
她有点磕到,又觉得在如今这个阶级之间仿佛隔着天堑的环境下很有概率结果不好,于是赶紧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一路朝庄园里赶去。
庄园里,似乎没人察觉有任何的不对劲,玛格丽特径直回了自己的小房间,锁上门,就在握着门把手的那一刻,她忽然灵感乍现了。
是啊,年轻的男女之间的爱情,阶级之间的隔阂,身份的差异,性格的分歧,有莫名的禁忌意味,稍加描绘就夺人目光。
自古以来,这样的内容就没有人能拒绝。
既然要以自己的名义写作,还不如放弃“模仿”帕特森爵士。
以自己身处的环境做原型写一些故事出来,岂不是更能令人信服?
既然理性到极致的《皮尔斯小姐探案集》可以爆红,那么她这次就将感性写到极致,又会怎么样呢?
故步自封走老路,没有一点意思,玛格丽特认为,她应该让普森先生看到点不一样的东西。
玛格丽特立马冲到书桌前抄起笔,展开纸页,迅速地写下了一个设定。
‘在距今很久的十世纪初,有一块来自上古月之女神的红宝石被海水冲刷上岸,来自古印度的商人将它拾起,制成胸针,取名为粉眼,辗转售卖到了英格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