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特雷西亚夫人的时候,是因为第一任妻子猩红热去世了,也就是俗话说的续弦。
两年后,特雷西亚夫人生了约翰,又两年后,生了卡洛琳小姐。
再两年,这位伯爵之子就去世了。
勋爵这个词汇,通常用来称呼贵族家庭中任何有血缘关系的男性成员。
小约翰算是贵族之后,勋爵这个词,从他父亲头上,继承到了他的头上。
毫无疑问,约翰是目前温菲尔德家族里离贵族这个词汇关系最近的家庭成员。
他母亲曾经嫁给二婚的贵族做妻子,也算是贵族夫人。
这也是现在他们孤儿寡母,回娘家温菲尔德家族依附,依然受外界尊重的主要原因。
听平日里仆人们的字里行间,就该知道,府里的老夫人,出生低微,现在最看中的就是地位与家族荣耀。
按道理这约翰应该是个宝贝疙瘩,被溺爱成水灵灵的公子哥才对。
那么玛格丽特就有点好奇了,为什么这孩子见人的第一面,总是一副怯懦防备的样子?
她心里腹诽,好奇的看着约翰勋爵。
他正将手伸出窗外,触摸秋风。
然而,似乎是因为什么,他嗖的一下把手收回来,背在身后。
玛格丽特眯了眯眼,她已经看到了原因。
这位小勋爵的右手只有四个指头,其中两指,天生就并在一起。
在这年头,人都迷信,恐怕会因为这点小残疾而疏远他,包括他的至亲。
与约翰勋爵对上目光,他敏锐的发觉了,新仆人若有似无的在观察他。
约翰对此十分抵触,紧紧的蹙眉,立刻收起笑脸,比翻书还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