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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吧。”约阿希姆关上了保温箱的盖子,分明是他拼死也要留下的蛋,但此刻转身离去的背影却流露出一种‘能活活,不能活死’的潇洒。

……

傍晚五点整,雄父来到约阿希姆的房间,看到他英挺俊美的雄子已经收拾完毕,挺拔高挑的身体被深色西装严严实实地包裹住,月桂胸针佩在领口,象征着胜利与荣耀,银发一丝不苟地梳到脑后,凸出完美的面部轮廓和一双鎏金眼眸无与伦比的吸引力。

“阿希姆。”雄父赞叹地走上前,拍拍他此生最为自豪的杰作,“今夜又会有多少雌虫为你倾倒。”

“别再摆弄你那文青腔调了,雄父。”约阿希姆系上袖口的金色纽扣,抬头就见雄父面露遗憾,喃喃道:“我曾有一对非常适合你这身的钻石袖扣,可惜前段时间为了交庄园的草坪打理费用,变卖掉了。”

“按我说,这座庄园也应该卖掉,我们一家子住一间五层带庭院的小别墅,绰绰有余。”

“那怎么行,要被其他虫笑话死的,以后我还怎么在圈子里混?”雄父严肃地板起脸,不一会又从手腕取下他的腕表,“戴上,别让那些贫民窟里爬出来的乡下虫小瞧了我们洛朗家。”

“……”约阿希姆忍不住再次深深叹了口气。

这时,管家敲了敲门,恭敬地站在房门外说:“主虫,菲尼克斯家派虫来了,是利安德·菲尼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