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工作这么多年,没什么积蓄,家里又有一窝重男轻女的吸血亲戚,陆民母亲肯定是看不上这个儿媳妇的。
陆民想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却又不想拒绝原主带来的好处。
况且他心里觉得祝家亏欠自己,只是一份高薪工作和暗地给的补偿金根本不够。
原主的母亲去世前曾留下一笔遗产给这个女儿,祝英也说过,把女儿嫁过去后,他会给小两口一大笔钱。
陆民知道这两份钱,心动了。
只要娶了原主,她就会成陆民和祝英之间利益交换的桥梁,陆民也算是有了靠山。
于是,他和心上人商量好,来了个狸猫换太子。
陆民在京都和祝子期领证,回家途中带着原主下车,把原主丢在破庙中,带着心上人李丽霞坐火车回去。
到了陆家,全凭他一张嘴说,他说李丽霞是祝子期,她自然就是。
陆民之所以敢这么做,也是有把握的。
他看的出来,原主和父亲关系并不好,又有继母从中作梗,想把祝家的资产都留给自己的孩子。
陆家距离京城遥远,地方又偏僻,除非祝英被鬼上身了,才会想起来看这个不亲近的女儿。
陆民也成功了,甚至一切比他想象中更成功。
一个妙龄少女被丢在偏僻的破庙,还是在这法治不完善的七二年,会遭遇什么,可想而知。
原主的死,没有引起丝毫波澜,因为有人顶着她的名字生活下去。
李丽霞和陆民回到陆家,她拿着原主的身份证明,以及祝英的一封推荐信,在一家中学当上老师。
陆民则是当了个警察,两人拿着原主的嫁妆,在城里买了房子,日子过得潇洒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