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你懂什么,豪商巨贾之间流传着一句话,发家第一步,先卖良心。”

夜叶看向说话的人,是刚刚想要护住那些账本的二当家。

“来溪山之前,我曾是杨家商号的账房,杨仲晨那个王八蛋,从山上百姓那里以几文钱一斤的价钱收购草药,转头进了药方子便是几十文一斤的价了,又让我做假账欺上瞒下。”

“不仅如此,她还卖假药,将无用但是贵的药材掺在方子里一起卖,哐哐挣钱,但后来那药不知为何吃死了人,官府要查,我原以为能远离那个王八窝,但谁知道杨仲晨那个老王八花了大价钱收买县令,将罪责推到了我的头上,判了我五年牢狱。”

夜叶脸色十分阴沉:“然后呢。”

二当家的狞笑起来:“后来我出了狱,杨仲晨依旧做着她那卖着良心的生意,我提着把锄头在她回家的路上直接结果了她,鲜血迸得三尺高,我却只觉得痛快。”

原以为这位虎骑营校尉会大骂她枉顾律法,却不料他双手一拊,鼓掌出声:“做得好。”

“低买高卖此点是商人之道,赚多赚少全凭良心,我不置可否,但做假账,兜售假药,视人命如草芥,按律,她该死。”

夜叶双眸凝沉,声音凛冽:“枉顾律法的不仅仅是你,更是那个收人钱财便草草断案的县令。”

“如果律法失去了它应有的作用,那么侠义之士的出现就是必然。”

二当家愣住了,双眸有些茫然,“侠义之士……”

她从来不敢想,自己还能成为侠义之士。

她杀了人,落了草,尽管帮着十里八乡的百姓,但不可否认她干的就是杀人越货的事。

官府视她们做土匪、咬人的狗、杀不尽的祸害。

可现在,这位正儿八经的虎骑营校尉,却称她为侠义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