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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吹水辉在笔录里提及的,路边随手摘来送给死者的小花。

曾咏珊垂着眼,看着日记本上的字迹。

“阿嫂又嫌我冲凉太久。”

“她说,我的屋够位置,以后可以借波波放玩具。她只是想‘借’屋吗?”

“今日阿嫂买了两支唇膏,颜色不合适的那支,她居然送给我。但是我这么黑……难道就合适吗?她只是把我当成一个垃圾桶。”

据游敏敏的父母所说,她大哥刚结婚时,一大家子人同住一个屋檐下,后来实在拥挤,小家庭才搬了出去。

这日记并不是每天都记录心情,日期断断续续的。

前半部分,写下大多是生活中这样的琐事。她似乎从不会与家人起正面冲突,藏在日记本中的抱怨,显得细碎又不起眼。

再往后,哥哥嫂子带着小侄子搬走了。

日记本继续翻下去,字里行间里出现久违的雀跃。

“唱片行的辉哥帮我搬货,最高架子上的货,他一抬手就取了下楼。我说谢谢,他只是笑一笑,身上有很淡的古龙水味道,不知道是什么品牌,很好闻。”

“辉哥夸我的耳环很可爱。”

“今天帮辉哥缝好衬衫的纽扣,针脚歪歪扭扭的,他摸我的头……”

不知怎的,警员们的视线再次投向桌角的毕业照。

这也许是游敏敏生前少有的照片,站在最后一排,微微扬起下巴,显然是踮起了脚尖,才露出整张脸。

游敏敏努力地扬起嘴角,微笑僵硬。

镜头根本没有对准她的脸。

祝晴轻轻合上日记本:“这个——带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