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页

余锦康并没有儿童剧场那张大合照。

但再回忆那天的细节,仿佛周遭一切嘈杂的声音都被屏蔽,注意力就像是镜头一般锁定,他看见的、听见的,只和那四个人有关。

他看见马国华差点跌倒,手掌朝上。

于是,就让他在死后同样保持这样的姿势。

“修眉刀、唇膏和腮红,都是我在路边小店随便买的。”余锦康说,“和小时候一样,我不会化妆。”

凶手用的修眉刀,和詹伟强吃回扣的修眉刀是同一个品牌,不过巧合而已。

但第一次,他太急,尤其听见有人出来查看的脚步声,立即逃跑,不小心将小刀落下了。

“我以为自己完蛋了。”

“但没想到,等了一段时间,没人来抓我,报纸上只有很小的版面登了这起案子。”

他向新景酒店提出辞职。

原本应该像上一起案子一样,隔半年才下手,但余锦康发现,他的身体似乎不对劲。

余锦康去了医院,检查结果出来,医生遗憾且抱歉地摇摇头。

父母用尽毕生积蓄,为他治疗,他积极地配合,只为了留下这条命,亲手送冯耀文、张志强和郑世鸿去死。

一年的时间,余锦康瘦了很多。他本来就矮,如今又瘦又矮,母亲很心疼,总是偷偷躲起来哭。

但他的状态,却一天比一天好。

“花了这么多钱治疗,病情稳定了。接下来,我可以好好和他们算账。”余锦康说,“肯定是连老天都见不得他们活得好好的。”

第二个是冯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