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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抬起手,握住水杯。

余锦康冷冷地看着这位女警准备的小恩小惠。

他把头转过去,然而转到一半,就见她拿起杯子,自己喝了一口,根本没有想要将一次性杯子推上前的意思。

徐家乐站起来出去一趟,进来时,手中拿着一件衣服。

黄褐色的制服,领子的纽扣是定制的,精致讲究,胸口还印着字,这是新景酒店的工作服。

“特地向新景酒店的泊车小弟借了这身制服。”徐家乐说,“不陌生吧。”

徐家乐从资料袋里抽出警方四处拼凑得来的,余锦康的履历。

近一年半的时间,他先后做过三份工作。

最早时,在葵涌码头路的洪记货柜改装厂,那份工作,只持续不到一周的时间。余锦康在那里上班,是为了熟悉工厂的地形,好对马国华下手。

第二份工作,是新景酒店的泊车小弟。

也许是为了接近酒店经理张志强。

“第一次下手,就是当泊车小弟的时期。”徐家乐继续道,“那天深夜,是什么刺激了你,导致你连工作服都没换,直接赶去葵涌码头路?”

“第三份工作,是美容学院的保安。”祝晴接上徐家乐的话,“从新景酒店辞职之后,你有整整一年的时间,没有参加工作,为什么?”

余锦康的目光,直直地盯着那身泊车小弟的制服。

他自己的那件衣服,并没有还给酒店,早就烧掉了,也为此,被罚了押金。

“我来帮你回答。”祝晴给他递上一份病历,“短时间内明显消瘦,查出来就已经是末期。你生病了,身体状况无法承受,不得不停手,但是留给你的时间不多了,所以休整这一年时间后,你来到菲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