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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稻花随便找了几个,比如说功过不能相抵,比如说报纸上介绍的未成年保护法,比如说呼吁未成年量刑不应太重……

有太多太多,这些他们自己写出来的读后感合在一起,就是最有力的反击。

对于这样的未成年人,对于这种有清晰认知和自我意识的未成年犯罪人员,保护了他们,谁来保护那些弱小的孩子?

法律,是为了惩罚坏人,不是保护坏人。

看到李稻花的回复,给大家科普未成年保护法的人眼前一黑,提前写读后感的人也眼前一黑。

大意了,谁能想到李稻花后面是这样的大转折啊。

感情稻花老师不是觉得判刑太重,是觉得判刑太轻。

但是这样又延伸出来另一个讨论,那就是怎样判断这个人是否有清晰认知和自我意识。

李稻花觉得,未成年保护法是好的,确实有小孩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意外犯罪,但是主观犯罪的也不少,尤其是后来。

很多大人总是觉得,小孩子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懂。

这其实是不对的,别的不懂,危不危险,很多孩子,上小学之后就知道了。

他如果觉得,这样的打是开玩笑,那他怎么不对着自己开玩笑?

有些小孩他确实是不知道,就比如说,李稻花上小学的时候,班里就有同学,手拉手要趟过一条几百米宽的河,原因是,他们觉得他们能

趟过去。

这就属于没有危险意识,在这样的情况下,某个同学出意外,其他同学都不构成犯罪。

《我的少年奋斗》断章处是断在“我”接受心理辅导之后,乖巧地跟心理医生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