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不是洛桑,那她在这里认识的,不就只剩下他一人了吗?
某人脑补得越来越厉害,渐渐地,他肯定了一件事。
她买这对踝子,肯定是送给他的!
只是,他现在就在她身边,她完全可以直接送给他呀。
可能是……女孩子家抹不开脸?
害羞?
有可能!
他的心情越发欢快起来,心里仿佛有个小人儿在一脸开心地转圈圈。
朝歌不知道身边男人心里已经冒起了粉红泡泡,她看着手中的银铃踝子,心里想着,要是再有机会见到那个叫珉戈的小孩子,就把这对踝子送给他。
两人在灯街上慢悠悠地走,周围的繁华盛景在两人周身折射出朦胧的色彩。
俊男美女,仿若神仙眷侣。
【住进布笪拉宫,我是雪域最大的王。流浪在萨城街头,我是世间最美的情郎。】
朝歌接下来一个月的时间,都被用来应付各种各样前来拜访她的云藏少年们。
每一位少年到来,她都会有礼貌地去招待。
可是,最多也就如此了。
更多的,却是没有了。
她心中早有了目标,其他的男人就算再好,在她眼中也不过过眼云烟。
虽说这一个月内她都很忙,但她从跟少年们聊天的过程中,也对云藏这边的历史和人文风俗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
一个月后,她这边的来客渐渐减少,她也能多空出些时间去萨城街头与民众们一起交流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