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慎已经打猎归来,男人打猎的地方更远,山头也更大,回来的时候会路过这个村子。
许氏早就安排好了,下人们引导着一群公子哥从南侧下山,正好就能撞见这一场热闹。
沈慎隐隐听到有女子袒胸露肉,与人交欢,他听得直皱眉,“又不是什么光彩之事,君子洁身自好,有什么好看的,真是脏了眼睛,换一条路回去吧。”
有好事者不愿意错过这样的好戏,拉着沈慎往前走,“你这人真无趣,读书读傻了吧?凑个热闹而已,村里这种事情很常见的,乡野之间缺教化,遇到什么事都不稀奇。”
“你又不可能在翰林院修书一辈子,总要体察民情的,走走走,别这么扫兴!”
大部分人都想去看热闹,沈慎也不好独自离开,便被人一路拉扯着去了。
沈慎没有想往前凑,但他一到就被人群推着往前走,一眼就认出了屋子里的纪云欢!
沈慎的脑子嗡了一声,他怀疑自己眼睛花了,欢儿这么好的一个姑娘,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身旁还躺着另外一个陌生的男人,两人都是衣冠不整的模样!
赵文远也认出了纪云欢,那一抹露出来的香肩,半遮半掩,身上还有红痕,可见被折腾得不轻,这么好的姿容,就便宜了这么一个龌龊的农夫,真是暴殄天物。
今日一天他都捧着沈慎说话,同为新科进士,同样进了翰林院,沈慎就备受追捧,而他只能沦为陪衬。
眼下看着纪云欢这副模样,他就觉得很快意,沈慎再风光,未婚妻却被人睡了,真是可笑!
赵文远生怕别人不知道,惊呼道:“这不是纪家大小姐吗?还和沈公子定亲了,怎么就闹成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