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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難得流露出这种神色。

方霜见:“快去,别给臉不要脸。”

她孤身去了后院,走到后院,呆愣在原地。

若即若离的花香飘荡在她身边,她心里泛起惡寒,两只眼睛死死盯住不远處的花林。

这里,也有玉蘭花。

甚至,开得比首辅府的还旺盛。

她第一次从洁白如雪的花中窥见妖冶。

绮丽到极致就是妖冶,芬芳到极致,就令人作呕。香味不像臭味那么有攻击性,它是润物无声的,等到发觉早已被其浸淫。

方霜见翻过围栏,步入玉蘭花林,一手捂唇,一手拨开眼前横斜的树枝,踩在湿润的泥土,艰難往深处走。

踩到一处凸起。

她低下头。

是一根指骨。

看起来年份很古早,表面已然风化,森森白骨透着淡淡烟青,满是土腥味。

她捂唇,用手帕将指骨包住,放进腰间荷包。

来之前就做了最坏的打算,所以发现指骨时,她没什么情绪。

她知道,沈知聿什么都做得出来。她很期待知晓他究竟做了什么,下贱人做下贱事,越惡劣越好,如此她就有一条肆意妄为穷凶极恶的狗。

狗咬了人,再怪也只能怪她没牵好绳,与她何幹?

回到府,她直接将那截指骨摆到他面前。

“知聿

,猜猜这是什么?”

沈知聿放下书册,愣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