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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衣袖上全是血。

“沈知聿。”

“沈知聿!”

她冲到他面前,蹲下身子去摸他,摸到手臂上的一道道疤痕。

“你做什么了?!”

他额上满是汗水,嗫嚅道:“霜见……没事了,没事了……啰。”他原先都是这样做的。

自从那一年后,这病症便永久性地赖在他身上,他不后悔。

为了见到她,他什么都做得出来,献出生命也可以。

“你脑残吧!”她忙捂住他臂上伤口,不让鲜血流出。

她怕他死,他死了自己该怎么办,他死了自己就回不去了。

她不想他死。

“霜见,”他说,“我喜欢你,我是真的很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

他声音沙哑:“不是文遠侯府的千金方霏,就是你。”

自始至终,都是她。

可惜,命运总对他开玩笑。

明明想要相愛,却将对方越推越遠。

或许是因为他做了太多孽。

又或许……他们本就不應该相爱。

“我?”

她怔住。

喜欢她?

喜欢的是她?

不是富家小姐的她?

她快要忘记自己是谁了,在这里也没有人在乎她究竟是谁。

她是方霜见啊,那个小镇姑娘方霜见,那个野心勃勃充满希望的方霜见。

她甚至都不在乎她是谁,她只要财富,其余一切都可以失去包括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