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能够感受到方霜见不太喜欢他,就算喜欢,也没有多少。
他怪不得任何人,只能怪自己,是他一开始非要与她做夫妻。
他也不后悔。
只要能够陪在她身边,一开始被讨厌又何妨,他是自作自受。
其余人爱他,没有用,他自己恨自己。
喉间似乎渗出血,他尝出铁锈与腥甜,咬紧舌尖,他缩在角落说不出任何话。
他哭时睫毛簌簌抖动,泪水倾眸而出,滑过面颊小痣。
方霜见一路小跑到咸安宫。
她将抹胸裙提到领口,又趁一位小姐忙着镯园子里的蝴蝶,拿走她的外衫,穿在身上,努力将自己打扮得像个读书人。
她不知道太子长什么样,也不熟悉咸安宫,但她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当朝太子,定是走在哪里都被人拥簇。
所以直接排除小巷和小路。
她跟着人群,走在大路,边走边观察周遭的亭台楼阁。
当朝太子,压力应是很大且家庭管教严格。
虽说可以剑走偏锋用野路子,但保险起见,她还是先扮作温婉。
她拢紧外衫,抹去唇上艳红色的口脂,取下头上金簪只留几朵绒花,取下脖上的金璎珞和手上的金镯子。
跑到池塘边丢首饰时,他碰见几个少爷在喂鱼,便眼疾手快从石头上挑了本书,护在胸前,若无其事地离开。
接下来便是制造偶遇。
她选的是上下学必经之路,书斋边的一个小亭子。
千算万算,没算到午时才放课,她坐在亭子里足足等了两个时辰,身子坐得僵硬酸痛。
原来上课要上这么久吗?她怎么感觉自己读书的时候时间过得很快,没照多久镜子就下课吃午饭了。
直到遥遥望见乌泱泱一群人往这里走,她才挺直腰杆打起精神。
日头很大,她抬手遮住阳光,等那堆人走进亭子,她直接将手中书扔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