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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组成一个篮球队至少需要五个人,不算替补的话,除去言谢本身外,还需要四个,那就意味着他在一分钟内至少需要投中四个三分球。

说容易也容易,但说难也难。

言谢并非专业运动员,并不能完全保证自己能够投中几个。

赵易将篮球抛给了言谢,言谢接过球,回道:“那,人是我自己选?”

“没问题。”

言谢运着球走去了场上,在三分线外站定:“开始计时吧。”

赵易充当裁判,拿着秒表计时:“开始。”

众人的目光都落在篮球场上的白衣少年身上,少年个子高,长臂高抬,肌肉线条匀称,投球的姿势十分标准,眼神专注认真,手里的篮球呈抛物线在空中滑过,最后落进了篮筐里。

第一个球就进了。

是个不错的开始。

言谢跑去了篮板下捡球,跑步间发丝飞扬,白衬衫飘动。

尽管已经运动了那么久,但他身上却依旧清爽,与那些大汗淋漓浑身散发著汗臭味的alpha完全不一样。

他跑起来的时候,就好像是纯白的栀子花在盛放。

尤默走去拿了一瓶水喝,视线追随着场上的少年而移动,言谢目前已经投了四个球了,进了两个,越到后面其实越不好进,因为不停地捡球体力消耗太多,投球的时候手臂力量就不容易把控,尤默以前上学时也试过,他状态最好的一次,一分钟内投中了七个。

但也只有那么一次。

场上,言谢投进了第三个球,距离一分钟结束还有十五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