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昌宗说:“果果,我走路回来的。”
他用很平常的语气,好像步行一百四十公里是件很平常的事情一样。
“收账顺利,我拿了钱刚出来,就发现被人交替跟了,没办法去坐车,我不知道车站有几个他们的人,选择走路回来,只要身后没人跟着,等于甩掉了所有的嫌疑,半路换了衣裳,洗掉了脸上的软泥,更没人知道是我了。”
姜红果心头大骇,小口咬着馄饨,使劲控制,才没让汤勺颤抖。
爸爸和她讲过,以前当兵的时候急行军,是一个小时十公里,速度可以跟上,但时间长了,体力吃不消的,所以不会持续太长时间。
从省城到市里,有一百四十公里,昌宗一个晚上走回来,是小跑的速度了,急行十几个小时,怎么可能是正常人?
姜红果的手不抖了,昌宗是不是人都不要紧,她已经喜欢他了,没关系的,她会帮他掩饰好。
毕竟走了一晚上,她心疼的很,放下碗筷捏捏他的腿:“那你累不累?我们歇一天再回去?”
只是走了一晚上的路而已,哪怕有一点累,被红果这么关心,也不累了。
顾昌宗浑身的力气都回来了,饭都不想吃,抱起红果亲一口:“一点都不累的。”
姜红
果脸红,难怪他晚上不知疲倦,每次都意犹未尽,以后才不要在这事上心疼他。
她把b超报告给他看:“昌宗,你看宝宝健康的很,就是体重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