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林锦绣脑子莫不是都是水,这就忘了。

她放下茶杯,笑道,“都说渝州林家小姐,七步成诗,是远近闻名的才女,今日怎么也跟棠儿一般坐着不动。”

“你,本小姐只是懒得跟一群胡编乱造的人比什么吟诗。”

这话一出,陆斯年和在场的官家小姐都冷了神色,读书之人自有一股傲气,容不得别人这样侮辱。

“呵,胡编乱造,怕是你什么都造不出来,”人群中一个忍她许久的女子愤然出声。

“谁说我造不出来,只怕我写太好,让你们无地自容。”

见过没脑子的,没见过这么没脑子的,林独成这么一个奸商怎么就惯出了这样的女儿。

看阮棠棠偷笑,林锦绣手一指,“你,跟本小姐一起写!”

于是,两人便到了案几前。

阮棠棠继承着原主的能力,略略思索,便弯腰提笔。

一手簪花小篆兼具了楷书的端庄和草书的流畅,跃然纸上,雅致而生动。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宵。”(注:引《秋词》)

从前只看别人穿书,诗词歌赋信手拈来,阮棠棠终于感受到这种快乐,饶是自己能编出几句,也懒得动脑子。

每一字落出,陆斯年面上便惊喜一分,等到最后字结束,已全是赞赏。

“这位姑娘,不仅一手字起笔轻盈,收笔稳健,笔画圆润宛转,这诗更是绝妙啊,一反秋日寂寥、萧条,偏生与春作比较,后两句更是豁达,不知姑娘师从何处。”

“师从……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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