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伯特的手穿过自己的胸口,掏出一枚小银匣——那是巫妖的命匣。
只要命匣不毁,他永远不死不灭。
“怪物!”士兵们又投掷出两支长矛,一支命中肩膀,一支穿透大腿。兰伯特跪倒在地,手中紧紧握着那只小银匣。
年轻的士兵走过来,举起佩剑,砍掉了兰伯特的头颅。
剑刃砍下头颅的瞬间,兰伯特的视角突然切换。他看见自己无头身体仍然跪在那,而头颅滚到了三米外。奇异的是,他仍会思考,仍会感到那股巨大的哀切。
士兵们的表情由得意变成了恐惧,尤其是当兰伯特的无头躯体自己站起来时,他们尖叫着跑开了。
兰伯特捡起自己的头颅,拼接好,断裂的皮肤像融化的蜡那样愈合。
他踉踉跄跄地向前奔跑,看到巷子对面有一个被打翻的米缸,稻谷撒了一地。他拖着残破的躯体过去,将小银匣埋在了米粒中。
几乎是同时,那十二位圣骑士出现在巷口。骑士长走在最前面,他拿着另一个装满圣水的陶罐,誓要铲除一切邪恶之物。
他们扑了上来,将兰伯特狠狠按在地上,圣水兜头盖脸地砸下来——
兰伯特这才理解了什么叫做生不如死。液体接触皮肤的瞬间,肌肉从骨骼剥离,眼球在眼眶中融化。
但死亡拒绝降临,命匣未被破坏,巫妖就无法真正地死去。
他无不痛苦地想,为什么恶魔没有命匣?
兰伯特在地上翻滚着,腐烂的声带发出不成调的嘶吼,巫妖的身体已经不成人形,变成一团只会蠕动的腐肉,却仍然保持着意识。
“搜!”骑士长命令道,“把这条巷子翻过来找,他的命匣一定就在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