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聿一边配合应答,一边指挥道:“抬一下左手。”

把外套的拉链给沈梨初拉好之后,裴聿又想了想,还是得给沈梨初穿一件外裤才行。

秋日的睡衣虽是长袖长裤,但料子是极薄的真丝,一阵风吹来,贴在身上凉得很。

说着说着,沈梨初声音听起来更闷了:“我不想浪费粮食的,但我实在是吃不下了。”

“没关系,小乖吃不下的,我替小乖吃。”

“玉米和粥我都让他们放起来了,待会儿热热还能吃。”

外裤也穿好后,裴聿又给她加了一双袜子。

把薄被扔到一边,裴聿抱起沈梨初,随便穿了一双鞋子,准备下楼。

沈梨初扯了扯他的袖子。

裴聿低头看她,就见沈梨初眼睛睁得圆圆地在看着自己的脚。

准确来说,沈梨初看的是他脚上的白色拖鞋。

刚才裴聿赤脚走了一圈,脚上或多或少都沾了一点灰尘。

裴聿:“……”

最后,裴聿也只得认命地放下沈梨初,将脚冲洗干净、擦干之后,重新换了一双拖鞋。

这会儿已经很晚了,裴聿不想再麻烦后厨人员,便决定自己下厨。

说来也奇怪,裴聿为沈梨初学了不少技能,裁缝、美甲、护发……

这些东西虽不说是上手就融会贯通的天才地步,但裴聿怎么说还是有些天赋的。

唯独是做饭,裴聿是怎么学都学不会。

只要是步骤稍微复杂一些的菜色,做出来的东西,裴聿都不敢往沈梨初面前端。

有损他在沈梨初心中的高大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