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前便来了, 每日清早会来西市。
余南叶心下暗自佩服, 若换做他自己很难为了一口菜, 从自己熟悉的城镇到人生地不熟之地。
“诸位, 黄豆芽已卖完, 三日后我和阿景会来卖玉米。”余南叶朗生道。
他担心大伙儿不知道玉米, 早打好腹稿, “玉米是我家乡那边的吃食, 一开始大家不知道玉米能吃, 直到一名农家子因在山中太过饥饿, 无意中吃下一颗玉米,之后带回不少玉米。”
“我家乡不是南水镇的, 会来这里也是为了投奔亲戚,为此我特地带来玉米,种下玉米三月有余, 如今也到了丰收之季。”
实际上玉米是他爹爹发现的, 如何种植, 也是爹爹手札中记录的。
第一次当众说谎, 余南叶难免紧张, 若不是身边有阿景,放从前他是万万不敢往外说。
陆柘景看到少年微微发红的耳尖, 知道他没说实话。
哪怕少年不为此找个理由, 他也会让人撒播出去。
众人的注意力很快从黄豆芽转移到玉米上,都想尝一尝余老板口中的玉米。
“余老板,这玉米如何吃?”
余南叶解释道:“玉米粒可炒, 整个玉米可煮、可煲汤、可烤。”
说到烤玉米,余南叶抿了抿唇,上次吃到烤玉米时,爹爹还在。
那时,爹爹背着父亲和奶奶烤玉米,烤出来的玉米外焦里嫩,香糯好吃。
是他记忆里吃过最好吃的玉米。
后来爹爹走了,他想爹爹时,便会偷偷烤玉米吃。
有次被陈氏发现,陈氏因此罚他跪了两个时辰。
众人光听着余老板的描述就直咽口水,掰着指头数日子。
“余老板,我门可等着玉米了。”一个面熟的大叔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