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周逸城就说过,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她坚信,只要是自己对任明峰足够好,那任明峰就一定会明白自己心意的。

她一点儿不觉得自己在任明峰面前委屈,只是觉得自己遇见任明峰的时间太晚了,她前面的努力,全部都白费了,给了周逸城那个狗东西。

任明峰努力克制了一下自己的情绪,他从小就被父母放在乡镇上养着,要不是自己会演戏,日子早就苦不堪言了。

好在是父母对自己不好,爷爷奶奶对他很好,老人家几乎把所有的积蓄都留给他了,还向他承诺过,老两口去世后乡镇的一切也都是留给他的。

他手上小有积蓄,来这里每个月也有钱票。

任明峰觉得自己哪里都好,而且他父母有承诺,过几年就会想办法让他返城。

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在农村得干活,那些事情,他哪里接触过?

这也是他不得不接近陈晓兰的原因,确实,别看陈晓兰她爹只是一个小小的生产队队长,但干活都由他分配。

来江渔村这么久了,他可是一次重活都没有干过,全都是一些轻松的活。

想到这里,任明峰深呼吸两下,转过头去。

“晓兰,你在想什么?”任明峰抓着陈晓兰的胳膊,温声细语说道:“我怎么会怪你呢?我就是在想,我还是得买一辆自行车,这样等下一次来县城的时候,我们就可以骑车来了。”

陈晓兰露出喜色,她还以为任明峰生气了,现在看来,任明峰没生气,而且还要买车,就为了能够下次和她一起来县城的时候可以骑车。

“真的吗?明峰!”陈晓兰激动的抓着任明峰的手,“明峰你也太好了!”

“注意影响。”任明峰扫了一圈周围,已经有人在看向这边了,他挣脱开陈晓兰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