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期待明天的太阳快点升起啊。一抹邪恶的笑意缓缓爬上卡修斯的嘴角。

第97章 用最拙劣的方式,作最逆天的妖。

和假拉尔斯达成这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后,卡修斯在刺客联盟的发源地彻底放飞自我,开启了属于他这个“宠妃”的荣耀时代。他脖子上的金属项圈好像不再是单纯的死亡威胁,反而成了一种扭曲的“护身符”——象征着他是拉尔斯最宠爱的哈莱姆,地位尊崇。

拉尔斯不是喜欢让他穿那种只能观赏,毫无使用性质的纱衣麽?卡修斯以身上那套被主人粗暴的撕坏了为由,让侍女们再多拿几套,不,十几套来,他要一天三套换着穿。

侍女将这个离谱的要求报给特派员,想要特派员批款,特派员又想以此为由向拉尔斯告状,没想到他一向英明神武的主人只随意的说了句“随他”,就再也没有其他指示。

事实证明,“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这句话适用于任何场合,卡修斯的衣服要的急,而且还特别吹毛求疵,一点线头都能磨伤他“娇嫩”的皮肤,让侍者们拿回去返工。

特派员觉得他作的过分,当面嘲讽他,做男宠还做的这麽自豪的他倒是第一次见。

“能做主人的男宠难道不是一种荣耀吗?大家都是为主人服务的,还分什麽高低贵贱?你看不起我,是对主人的私生活有意见吗?”

说话的时候,卡修斯正大爷似的躺在特地从拉尔斯的寝殿里搬出来的玉石做成的榻上,旁边有侍女帮他撑伞,侍从替他扇风,还有人替他剥葡萄。更过分的是,他还指使监视他的刺客帮他修脚。

他能这麽横,当然是因为监视他的刺客不敢真正地打伤他,更打不过他。

特派员愤然离开,继续去告状,但得到的是自己主人的训斥:“一个男宠都处理不好,让我非常怀疑你的办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