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说吱吱失忆了,我看可不一定,要不然为什麽他还是和以前一样放肆,总是僭越直视本少主的眼睛。不过作为仓鼠,他不懂人类世界的尊卑观也是情有可原的。”

卡修斯心中再次出现6个点。

不知道该先吐槽自己居然能听到达米安的心声,还是先吐槽达米安的心声真的很符合一个8岁儿童的认知。一点也不像智商很优越的样子。

“他怎麽还躺着,难道在等本少主拉他吗?才离开联盟几个月,就变得这麽没用了?”

面前被兜帽遮住大半张脸的男孩的表情在夜色和阴影的加持下看不清楚,但并不影响到卡修斯感觉的到,对方越来越不耐烦了。

“不过他要是再吱一声,本少主倒也不是不能拉他。”

卡修斯:“吱。”

达米安:“tt。”

他撇了撇嘴,将手里的武士刀收回刀鞘,然后向卡修斯伸出了一只手。

卡修斯很自然地将手递给了他。

达米安将他从地上拉起来,还不忘嘲讽一句:“怪不得你要从刺客联盟逃走,没用的东西确实不适合在那里久留。”

卡修斯眨了眨眼,无意间获得了一个关于这具身体的信息。

原来“他”是从刺客联盟逃走的啊。

那麽问题来了,既然是逃走的,天大地大,“他”哪里不能去,为什麽偏偏去了哥谭?

还有,当初看漫画的时候,达米安刚回到布鲁斯身边的时候,到底有多讨厌他可是知道的,而且,就算在布鲁斯身边待了足够久的时间,达米安也非常痛恨背叛。

像“他”这样,从刺客联盟逃走的人,说一句叛徒也不为过,可听达米安心声的语气,他好像对自己的出逃并没有很生气。

这样想着,卡修斯就问出口了:“我从刺客联盟逃走,你难道不生气吗?”

男孩终于将一直盖在头上的兜帽掀开,露出了他刺猬似的短发,用一种理所当然的语气说:“就算你逃走了,也永远都是我养过的仓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