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在哥谭可不算什麽‘不择手段’。”罗宾小声道。眼看卡修斯又要张嘴念叨,他马上说:“那你喜欢什麽样的?”
说来惭愧,卡修斯还真的没谈过恋爱。年轻的时候沉迷学习,毕业之后进了大厂,立即开始996,每天披星戴月,睁开眼睛就是写代码,不写代码的时候只想在床上躺着,完全失去了世俗的欲望。
他从小就知道自己的性向,别的男生喜欢的都是漫画里童颜巨那个乳的小姐姐或者活泼可爱的小萝莉,但他第一个春心萌动的对象是美少女战士里的夜礼服假面。
和同班的女生很有共同语言,经常凑在一起蛐蛐水兵月。
后来入了dc的坑之后,每一个超级英雄都是他的外敷,但是大老婆布鲁斯·韦恩的地位永远不变。
但是他又不好意思对着一个已经谈过好几次恋爱的未成年人说自己二十多岁了还没谈过恋爱,是个魔法师。
看卡修斯半天没说话,提姆忍不住问:“你不会真的没谈过恋爱,也没喜欢过别人吧?”
在卡修斯听上去,罗宾的语气很有问题,属于伤害不高,侮辱性极强的“那种语气”。
男人的好胜心总在这种奇怪的地方体现。他立即梗着脖子说:“当然不是,我有喜欢的人!”
人类的本质就是八卦,就算是超级英雄也不例外,罗宾立即来了兴趣,马上问:“你喜欢的是谁?”
卡修斯斜了他一眼:“好像我说出来你就认识似的。”
不敢说。他真的认识。
罗宾想了想,说道:“那你说说看,你喜欢的人是什麽样的?”
这也算是某种程度上的信息收集,未雨绸缪嘛。之后可以把这个信息汇总进自己的表里。
而且为了激他,罗宾故意用上不太相信的语气,他发现卡修斯在这方面很敏感,经不起刺激。
果然,卡修斯抿了抿唇,他清了清嗓子,说道:“他长的很帅,蓝眼睛,黑头发,是全城人的追捧对象,每一个见过他的人都想跟他谈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