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卡夫瑞跑的倒是挺快的,不然他怎麽着也得找机会跟他“聊聊天”。
卡修斯已经快速为自己换好了装,他将袖剑绑在右臂上,最后套上西装,用袖子遮好右臂上的武器。好在尼尔留下的这套成衣西装外套略大,袖子部分堪堪将袖剑裹在衣服下面。
他最后扫了眼衣柜,将放在里面的一顶绅士帽戴在头上,压低前帽檐,接着缓缓抬头看向提姆。
“我会在暗处,伺机行动。”
假如只有三天生命,你会做什麽?
卡修斯·尼尔的答案就是,他要创死所有创他的人,过把瘾就死。
他要重拾年轻时的梦想,轰轰烈烈也做一次超级英雄。谁还没有个超英梦了呢?
他不想为了活命向拉尔斯祈求药剂,受他摆布。黑面具是吧,俄罗斯黑邦?都给我死!
他打算在黑面具卸货的时候浑水摸鱼,制造一些混乱,这样不但能帮罗宾截下这批货,还能轻易动摇面具帮和俄罗斯人,甚至是刺客联盟之间脆弱的联盟。
罗宾显然也想到了这点。
“让我去吧,我不会给你惹麻烦的,绝对听你指挥。”卡修斯看着罗宾,使劲眨眼。
罗宾又考虑了一阵,卡修斯的身手的确很不错,他的身份也很容易在黑面具心里种下怀疑的种子。他相信狄克逊码头也有刺客联盟的人,卡修斯可以通过袖剑上鹰首纹章的标志取得刺客的信任。
而且这对以后在蝙蝠侠面前表明立场也有好处——罗宾早就看出来了,卡修斯想要隐瞒自己身份的原因之一,可能是对蝙蝠侠有什麽滤镜。他提起蝙蝠侠的时候,眼睛都闪着光,跟加菲尔德开见面会时那些迷妹看他的眼神如出一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