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在温泉池边,她将少年时的遭遇化用为游戏npc能理解的逻辑,简单概括了一遍:“年纪很小的时候,我和同族的几位同伴偷跑出了领地,不幸被人抓住,卖给了所谓的神之圣地。”
“为了讨好那群比猪还要稀烂的天龙人,管理我们的垃圾在宴会的取乐节目上,用烙铁强行在我们身上烙下了这个纹身。”
夏江轻描淡写道:“据说这种烙印永远无法抹灭,我不信邪,就自己对着镜子尝试拿刀削掉——”
削得鲜血淋漓,深可见骨,疼得她就差蜷在地上打滚。
可是比起在猪群的宴会上,被人死死按着活生生烙下“天翔龙之蹄”烙印时的屈辱,只是亲自为自己剥皮剜肉时带来的些微苦楚,轻松得夏江连眼泪都要笑出来。
“……”
家入硝子突然很想嚼颗糖果。
继续安静地听见夏江抱怨,语气就像抱怨[今天的饭太软了]一样稀松平常:“哪知道全是白用功,后背的皮都被我活剐掉了一层,结果等痊愈之后,我背上的刀疤都没好全,纹身却还完好无缺,当时差点没气死我。”
夏江伸手一拍水面,说到这里还有些忿忿。
幸好,天翔龙之蹄印虽然无法被抹灭,但可以覆盖。
后来有次机会,夏江得知当初将圣地玛丽乔亚上的奴隶们解救出来的恩人,即鱼人费舍尔泰格创立了“太阳海贼团”,并将太阳的标志印在了原本的烙印之上。
她也得到了启发,找了专门的纹身师,在自己的背上沿着原先的蹄印又刺了一朵极大极艳的玫瑰花与藤蔓。
夏江并不介意展露背后那二次重纹后的玫瑰刺青,也不在乎背上再也无法去除的累累刀疤——不是她的过错,为什么要她藏着掩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