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分半堂:“很快了。”

冷血:“什么?”

六分半堂:“很快就能结束了,我们的救星们要到了。”

救星们找到了朝廷的大军。

沈稚和白云刚靠近,便有人骑马过来,大声喝道:“什么人?”

白云:“沈稚。”

沈稚:“白云城。”

哦豁,反了!

来人看清了二人的衣着打扮,冷冷道:“我听闻沈稚喜着红衣,江湖人称血衣剑客,白云城则与叶孤城相似,都爱着白衣,你们两个就算想冒充,也该装得像一点。”

穿着白衣的白云:“白云城不喜欢穿白衣。”

他更喜欢那身亮闪闪的衣服。

他的初始服装真的超绝,白天和晚上、晴天和阴天、正午和朝夕穿起来都是不同的样子,非常具有美感。

可惜剑法不够强,不足以支持他在外面穿。

身着红衣的沈稚:“叶孤城也不爱穿白衣,他只是抠门。”

白衣:“是的。”

岛上的其他人都认定了叶孤城和白云的审美是一样的。

白衣只是叶孤城的伪装,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那位哨探不明所以:“你们有病吧?”

沈稚:“你真没礼貌。”

白云:“是的。”

哨探疑心他们是南王府的人,不敢让两人就这么离开,当场格杀的话,又担心打不过,只好把他们请进了军营。

沈稚和白云目不斜视,越过一众熟悉的面容,来到了主将面前。

主将姓黄,这里他的官最大,没人敢直呼他的姓名,六分半堂不知道他叫什么,所以沈稚和白云也不知道他叫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