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喝完最后一口酒,和万梅离开客栈,来到了一处偏僻的树林。

李寻欢已经成名已久。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早就传遍大江南北,在道上混的没有不知道他的。

有许多人想要挑战他的飞刀,也有很多人想杀他,最终都以失败告终。

李寻欢成功的诀窍只有一个:先发制人。

飞刀的优劣全都很明显,它的攻击距离很长,轻巧,杀伤力小,难以控制。

李寻欢已经把飞刀练到了极致,一击就可以击中对手的要害,所有的缺点都不再是问题。

他只需敌人的兵器碰到自己之前,先一步杀死对方就能获胜。

万梅拔出剑,“这是我的临时用剑,就不再介绍了。”

李寻欢感觉他好像在期待自己介绍飞刀。

飞刀是暗器,从来都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哪里有在打斗之前郑重其事告诉对手的?

他果然是西门吹雪的追求者,不止打扮的像西门吹雪,强行跟他比刀,还让他介绍自己的武器,也很有西门吹雪的意思。

只是他太过年轻,应该刚踏足武道,认准了目标便不会更改,还没有自己的感悟,不懂得变通。

李寻欢对他并无恶意,甚至还有些欣赏。

他带着指导后辈的心思开口:“你杀过多少人?”

万梅:“很多。”

李寻欢是不信的。

他的气势固然很强,一板一眼的样子,根本不像杀过人的。

大概是在家中练剑多年,近日才出来闯荡。

李寻欢:“若你见的人多了,就会知道,不是所有人都讲道理的。”

万梅:“包括你?”

李寻欢:“很巧,不包括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