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真快。”琴酒感慨。
他倒并不至于真的忘记伏特加跟自己几年,只是颇为感慨,当初那个小小的、叛逆的策划了一场出逃游戏的孩子王,如今已长成大人模样。
这种被迫成长,对伏特加来说或许并非善事。
琴酒最初遇到伏特加的时候,才只有16岁,但他和16岁的其他孩子不同,因为积年累月的杀戮,他算得上早熟,也算得上不通人情。
小小的年纪,在没有任务的时候,所能想到的消解时间的事情,便是蹲在树干上捉雀。
他并不喜欢那种生物,脆弱的、一捏就死的鸟雀,就算是烤了也无二两肉,单单是拔毛都要烦死人。所以他捉了放、放了捉,刻意收敛自己的杀意,也将存在感降到最低,最优秀的猎人耐心地蹲坐在粗树枝上,看傻头傻鸟的小雀停下来歇息,又跳着脚距离他越来越近。
即将要捉到的时候,下方突然跑过一群哄闹的孩子。。
“快跑,大婶来了!”
“跑跑跑,快跑啊!”
“被抓到要被训了,别放弃,冲鸭!”
大大小小的孩子,大的十一二岁,小的看着只有五六岁,跌一跤便被后面的护工抓住了。
他们简直比呆头呆脑的小雀更愚蠢,宛如苍蝇般四处乱撞,被捉住他们的人扒掉裤子,巴掌拍在屁股上,落下便是一个红手印。
鸟雀惊飞,琴酒抱着树干,收敛呼吸不发出任何声音。
明明不会被发现的,可偏偏有人注意到了他。
“哇,你什么时候爬到树上去了?”孩子们的领头羊惊愕地瞪大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