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好像灵光乍现一般,滔滔不绝地说起来。如果说混血王子就是斯内普呢?从这本课本不是可以看出混血王子相当擅长魔药学,并且也熟悉魔咒学和黑魔法,斯内普不是最好的人选吗?而且我认为这极有可能是他学生时代用过的二手课本,那这五十年前的出版时间也解释得通了。
“现在只是你的猜测,对不对?”莱姆斯笑了,“别再想混血王子了,莫丽应该快喊我们去吃午饭了。”
“噢,对了,忘了和你说。”我用手指了指哈利的头发,“你的头发里有一根——希望我没有看错——有一根蛆,要我帮你拿下来吗?”
哦,好的,嗯……谢谢。哈利乖乖低下头,我用魔杖对准了那只小虫子,念了个火焰咒,它忽然浑身着火,在他的头发丝之间被烧成了灰烬。我略带歉意地说:“不好意思,我实在不敢用手碰,这玩意儿可比任何能拿来做魔药材料的虫干要恶心多了。你上哪儿沾上的,这里有蛆吗?”
说来话长。他腼腆地笑了。
77
坐下吃圣诞午餐时,每个人都穿着新毛衣,除了芙蓉和莫丽自己。芙蓉看见我和莱姆斯穿着成对的毛衣,和比尔说也想给他们自己一人织一件,但至少别是现在比尔穿着的图案(胸口一个大大的“w”)。
弗雷德和乔治分别穿着带有字母“f”和“g”的毛衣,他们一坐下就开始起哄。一共就26个字母,只有我们自己是字母开头的毛衣,你们都是好看的图案。妈妈肯定怕我们分不清f到底是弗雷德还是弗朗西丝——嘿,金妮,你的为什么不是字母也是图案?这不公平,金妮芙拉不是韦斯莱家的人吗?
金妮潇洒地甩了下她的红发,她的毛衣上是一只紫色的侏儒蒲。
莫丽戴着一顶崭新的女巫帽,夜空一样的深蓝色上闪烁着小星星般的钻石,还有一串夺目的金项链。弗雷德和乔治送给我的!漂亮吧?
乔治说,我们越来越感激你了,妈妈,现在我们自己洗袜子了。要来点防风草根吗,莱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