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阿不福思就喝得很不得劲了,最后还是自己从柜子上拿下来一瓶朗姆酒勾兑着喝。
“我真的很开心,阿不福思。”布索姆喝得脸上挂起红晕,她相信自己没有醉,只是有些发热,意识非常清醒,“我以为这辈子就那样了。成长在孤儿院里,不能上学就没有文凭,除了待在孤儿院里陪韦尔奇夫人照顾孩子,就只能去街上找缺人的工作。”
“烤面包、缝衣服、卖花卖草……”布索姆掰起指头,细数她年幼时认真考虑过的很多职业。如果不是成为巫师,在霍格沃茨学到这么多本领,她可能真的在麻瓜世界浑浑噩噩下去。
布索姆不顾阿不福思的劝阻,给自己倒了一杯朗姆酒。比想象中辣一些,但喝下去胸腔里暖暖的,很舒服。
“你醉了,哈哈!你醉了!”阿不福思指着她,殊不知他现在的样子看起来更像醉酒的人。
“醉了也不错,只要别吐。”布索姆想到上次在半夜抱着洗脸台呕吐的痛苦,皱了皱鼻子,刚拿起来的酒瓶也放下了,转而开始切火鸡上的肉。
她招呼阿不福思一起吃:“我烤了挺久,多吃些。”
“我快撑吐了!”阿不福思已经吃下小半只火鸡,现在只想一杯接着一杯地喝酒。
布索姆打了个哈欠,好笑地指着马上就要见底的酒瓶:“喝酒就不占肚子了?”
耍赖的阿不福思嘟囔几句,就是不肯再吃肉质紧实的火鸡肉。布索姆也不勉强,一个人慢慢磨着,一直到深夜才停手。
彼时,阿不福思已经醉倒了,躺在那边连排的位子上打着睡鼾。布索姆想用漂浮咒带他回楼上,他一个转身就抱紧了椅背,怎么都不肯撒手。
布索姆就只好给他披了条毯子,然后开始收拾餐桌上的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