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够碎。”阿不福思直接戳出布索姆的不足之处,“虽然‘粉身碎骨’最直观的效果是炸毁某样东西,把它炸得七零八落,东一块西一块,但足够的威力下,它能把击中物炸成粉末!”
“就像这样——”阿不福思魔杖一挥,又是一个全新的木头人。他没有念魔咒,只是用魔杖比划出施咒的手势。
木头人也裂开了,但正如阿不福思说的那样,它不是像前一个木头人变成碎块,而是变成了一抷细碎的粉末。布索姆走过去,手指轻轻捻了捻,粉末非常细腻,都快比得过沙子了。
布索姆露出几分若有所思,阿不福思也没打扰她,他的提醒已经足够到位,之后就看布索姆自己的领悟了。
终于,布索姆恍然一笑。她也不用阿不福思帮忙,直接自己用变形术变出一个更高大的木头人。一个“粉身碎骨”下去,木头人成功变成了细碎的粉末。
阿不福思满意地点点头。他知道好几位教授都非常喜欢布索姆,因为她聪明,而且一点就通。这样一位学生,如果他是霍格沃茨的教授的话,也会喜欢的。
谁会不喜欢一个聪明的学生?
第二天,布索姆正专心在一本笔记本上写着什么,斯内普就开门进来了。他在看到布索姆身影的时候眉间一松,然后径直朝她走来:“布拉德肖小姐。”
“是,教授。”布索姆在他进门的那一刻就知道了,不过她依旧笔尖不停。她刚刚看了一本魔药学的著作,有一些灵感。这种一闪而过的巧思不记下来,很容易转头就忘记。
斯内普看出她在记录一些魔药学的东西,这让他容忍了布索姆一直低着头的行为:“非凡药剂师协会交给我一张魔药配方的假设,是欢欣剂的改良版,不确定可行性。”
“开学之后,一起试验?”斯内普说完,立刻就闭上了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