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和狼人的细胞分裂能力虽然比人类强大一些,但远不及金刚狼和死侍那种夸张的自愈因子。
当然,不击中要害,他们并不会立即毙命。
与其花费巨资制造银弹,不如弄点大口径的热武器装备,既便宜又实用,直接轰掉脑袋,什么再生能力都无济于事。
就在她兴致勃勃地把玩着一把精美的短剑时,托马斯走了过来。
“第一次来到血族领地,有什么感觉,人类?”年老的吸血鬼饶有兴致地打量着眼前淡定自若的女人,语气中带着一丝戏谑。
“没什么稀奇的,在我的世界,你们顶多算是超凡者中比较普通的一类。”璐芸梦挽了个漂亮的刀花,语气中带着一丝无聊。
在她看来,血族的身体素质虽然强大,但有局限性;
自愈能力虽然强大,但弱点更加明显。
惧怕阳光的血族,只能夜晚出没。
想要剿灭他们,非常容易,白天依靠重火力击溃驻地城堡,让阳光直射进来即可。
“什么叫你的世界?人类世界有什么超凡者?你不会因为害怕所以在编造谎言吧?”托马斯嗤笑着说道。
眼前的女人肯定是因为慌不择路,才会说出这种连鬼都不信的话。
在这个世界上,能让人类快速拥有超凡力量的,只有吸血鬼和狼人的转化。
但对于深恶痛绝血族和狼人的人类来说,怎么可能希望变成他们心中的怪物?
超凡意味着格格不入,未知产生恐惧,当绝大多数人发自内心的拒绝时,血族就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老鼠,除之而后快。
“骗你我也没什么好处。”
“你们吸血鬼的阵营本就岌岌可危,不想着如何破茧成蝶,撕开人类的封锁,整天躲在地下,难道准备等人类全部老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