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一刻,格雷格想了很多,毕竟在哥谭他也混了也有一段日子。

哥谭,一个不容小觑的城市,能够将人在短短日子内改变得焕然一新。

他来后第三天溜达去楼下餐厅吃顿饭,就碰到稻草人这个没道德的玩意随意乱丢大小毒,导致整个餐馆里面的人互相举着刀叉自由搏击。

如果不是当时蒂蒂给他拼出了一条血路,让他顺利能够逃出生天和在街头漂移的蝙蝠侠碰见,他现在早就已经一命呜呼了。

经过生死博弈,他现在已经是个合格的哥谭人了!

没错,他现在已经——

做好随时死掉的心理准备了!

因此在面对杰森陶德这个问题之后,他沉默了良久,最后说:“哥,你看看书的前页有没有一行字,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不要在虚拟的小说里面寻找现实原型,很累的。艺术就是源自生活但是高于生活。”

杰森翻到书的前面一页,看了一眼:“没有,但是有:将此书献给我的合作伙伴,rg,td,bg以及dw,感谢他们为我提供源源不断的灵感,舒服的写作环境,让我的每一次写作都充斥着欢快的气氛,以及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咖啡因。”

格雷格:“……”

他觉得现在唯一的可能就是,他来到这个平行宇宙之后身世发生了一些改变,变成了氪星无数个最后遗孤之一,否则他实在是无法理解自己为什么能够这么勇敢。

格雷格破罐子破摔:“不是,哥,你觉得书写得怎么样?”